• 当前位置:家具网 > 家具新闻 > 政策法规 > 详情

    贯彻《价格法》,严禁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

  • 2016-04-20
  • 来源: 家具网
  • 编辑:冰丽
  • 浏览数:383
  • 手机观看
    贯彻《价格法》,严禁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
  • 摘要贯彻《价格法》,严禁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

    2000年8月15日,国家计委发出通知严禁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价格非法行为。天天家具网现全文转发该《通知》。

    为更好地贯彻《价格法》,规范市场价格竞争秩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依法办事,确保公平竞争的指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频繁出现的违反价格竞争规则的现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予以密切关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价格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和严厉禁止。

    (一)严格禁止串通、联合固定或限定价格。串通、联合固定或限定价格的行为包括,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的行为、采取相互串通、订立协议、建立联盟等方式联合控制价格的行为,以及个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非法干预企业自主定价权的行为。这些行为限制了市场公平竞争,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使价格信号不能真实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妨碍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影响产业的整体发展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不允许的,应当严格禁止。

    (二)严格禁止低价倾销。低价倾销行为主要是一些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以降价促销为名,用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扩大市场份额。低价倾销行为会导致市场价格信号失真,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国家税收的减少,误导社会投资和消费趋向,影响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效果,违反了《价格法》的基本精神,应当予以禁止和规范。

    (三)严格禁止价格欺诈。虚假降价、虚拟原价、谎称降价、模糊标价、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价格法》以及有关法规的基本规定,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应该坚决禁止。

    二、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引导企业开展合理、合法竞争,做好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合法合理竞争。在发现有关价格违法现象或接到有关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后,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介入,及时调查取证,依法检查,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引导企业适时地将竞争重点由价格竞争转向服务、品牌、质量、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竞争上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中心的职能作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地址,鼓励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价格违法行为和其他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举报。要按照《国家计委关于价格举报工作的规定》认真受理、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对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单位予以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应强烈的价格活动密切关注,防微杜渐,避免或减少可能出现的违法现象。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对低价倾销、联合固定或限定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取证,对以降价促销为名等搞低价倾销、价格欺诈;对以制止低价倾销为名搞价格串通、价格联盟、最低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查处。查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有低价倾销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属于全国性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家计委认定,属于省及省以下区域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对行业主管部门非法干预企业自主定价权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及时予以纠正,保护企业自主定价的合法权益。对影响面广、情节严重,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应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国家计委。

    四、广泛宣传《价格法》,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快价格法制建设

    进一步加大《价格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守法意识以及运用《价格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宣传、普及《价格法》的新形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全方位地宣传《价格法》,使之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增强价格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版权与免责声明:

    家具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或信息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400-878-2007)


    本文地址:http://www.cnjiaju.com.cn/news/95.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家具网

    家具十大品牌

    推荐专题

    更多
    • 【2016北京国际家具展】首届北京国际家具展览会
    • 2016施耐德开关定制,施耐德家具
    • 2013广州设计周
    • 宝贝驾到,儿童家具品牌选购全攻略
    • 2015香港设计营商周
    • 1
    • 2
    • 3
    • 4
    • 5
      代理商报名快速通道
      10秒登记,免费获取专业加盟方案

    高端访谈

    更多
    • 专访映连红单奇田:中国木质元素与欧美款式

      2016年07月05日专访映连红销售总监:中国木质元素与欧美款式完美结合,实行无胶[详情]

    • 专访倚至尚设计总监徐辉:赋予木头灵魂,至

      2016年07月05日专访倚至尚设计总监徐辉:赋予木头灵魂,至尚之德,神之所倚[详情]

    • 专访溪山清远王春龙:还原传承古典,享清透

      2016年07月05日专访溪山清远王春龙:还原传承古典,享清透舒适意境[详情]

    • 专访芝华仕罗庭树:关爱升级--智能升降椅

      2016年07月05日专访芝华仕罗庭树:关爱升级--智能升降椅[详情]

    热门品牌

    更多